普通民众不能深明大义。苏格拉底赞美说,只是那些拥有极高智慧的人才会像游弗伦那样做。只有大智者方能够如此。有趣味的是,苏格拉底说:"有人认为,错杀了人,比如游叙弗伦的父亲错杀长工,可以不必抵罪"--但是,这并非苏格拉底的本意。游叙弗伦机智对答,云:有人作恶多端,为了逃避惩罚,什么事都可以做出。 然而,在《游叙弗伦篇》中,苏格拉底探讨的是"虔诚"的定义问题。《游叙弗伦篇》的副标题是"论虔诚"。这点明了文章的主旨。后续的对话主要是给虔诚下定义。只要游叙弗伦告诉他什么是虔诚,苏格拉底就会说自己成了一名伟大神学家的学生,将过一种更好的生活。 苏格拉底和游叙弗伦的对话并不涉及子告其父是否正当,而是要求为正义提供概念基础。苏格拉底也没有"责难"游叙弗伦告发父亲,而是要他论证理由。问题不是"子证父罪"是不是美德,而是以什么根据为出发点给美德下定义。苏格拉底没有说"老子反动儿造反"有什么错误,而是要求出示"充足理由律"。做事要有根据,说话要有缘由,推理要有分寸,论据要有把握,这是希腊人的秉性。所以,苏格拉底要求游叙弗伦在省视人生,做出价值判断之后,再控告其父。了悟和省思的快乐具有无上的趣味。 如果说苏格拉底批评了游叙弗伦,那么最有说服力的关键词在结尾处,实录如下:"现在你该感到惊愕了吧,你的论断游移不定,不能停留在你安放它们的地方……你不是看到我们的论证转了一大圈又回到原来的地点上了吗?你肯定没有忘记我们在前面发现虔诚和令神喜悦不是一回事,而是相互不同的……但是现在你说诸神所爱的就是虔诚的,是吗?这不就是说诸神热爱的,与使诸神喜悦的,是一回事吗?" 所以,苏格拉底说,我们不得不回到起点,重新定义虔诚。他表示不到完全弄懂决不放弃。"不要摒弃我,请尽心尽力地把绝对真理(绝对真理就是本质理念)告诉我……如果你对什么是虔诚,什么是不虔诚没有真知灼见,那么你为了一名雇工而去告你年迈的父亲杀人,就是不可思议的……" 但是,苏格拉底意思急转直下:"现在我肯定你认为自己完全知道什么是虔诚。" 哲学家喜欢打笔墨官司。哲学家总是诉讼缠身官司连连浓墨重彩。哲学就是聚讼纷纭。结论与争论,不可离异。苏格拉底不喜欢作结论,而喜欢争论争鸣。结果就创造了价值。无果而终的结果,就是争论本身。要争论,不要结论。要争论,不要争霸。结果就有了价值。希腊人不是不要争论要结论,而是要争论不要结论。严群说,此篇没有任何结论。虔诚与不虔诚,仅只是题材!这个问题没有结论。价值不在结论,而在运思和立言的方法,就是思路和语言的运用。运思,就是辩证法;立言是指:实例不是定义,举例不是证明,不足以使人信服。他讨论定义也就是界说的性质以及下定义的方法。这也就是追求事物的本质或基本元素,以构造定义。这就是《游叙弗伦篇》的意义。 当然,苏格拉底还区分了"敬畏"和"害怕"!注意:害怕的概念大。"敬畏"是"害怕"的一部分。"敬畏"是个别,"害怕"是一般。犹如奇数是数目的一部分。"害怕"和数目一样,是一般,是类名;"敬畏"和奇(ji)数是个别。子控乃父,是个别,是部分。正义一般,一般正义--他所漫漫修远上下求索的,是一般。 斯塔希努在《残篇》中说:"有害怕的地方,也有敬畏。"苏格拉底认为不对。他认为,不能说"有害怕的地方,也有敬畏",因为,害怕疾病贫穷,并不就是敬畏疾病贫穷,并不敬畏疾病。但是,说"凡有敬畏的地方,就有害怕",就对,因为敬畏包含害怕。有敬畏感的人,害怕恶名骂名臭名,所以格外谨言慎行。害怕的含义比敬畏范围广大。害怕,也许敬畏,但也许不敬畏。敬畏是害怕的一部分。 同样,如果说"凡有公正的地方也有虔诚,或者凡有虔诚的地方也有公正",那么,凡有公正的地方,也就有虔诚。这样,虔诚就是公正的一部分。如果这样,公正的哪一部分是虔诚呢?游叙弗伦说"神喜欢的,就是虔诚的,神厌恶的,就是不虔诚的",然而苏格拉底说,神们的意见也不一致。这些不一致,不是数目问题,不是大小问题。而是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。是非、贵贱、善恶,这类问题无法一致。 所有的神灵都会说他喜欢善,厌恶"恶"。大家都会说喜欢虔诚,可是,在具体问题上,同样的行为,就会有人认为虔诚,有人认为不虔诚。同样的事情,就会既虔诚,又不虔诚。苏格拉底注意到,神灵和人们所争论的,往往是单个的事例,不可能证明所有的神灵都会认为游叙弗伦告发其父是正当的。 苏格拉底萦绕于心的,始终是给虔诚和不虔诚下定义。他想在虔诚还是不虔诚的问题上学到什么。他不同意说"所有的神灵都厌恶的,就是不虔诚的,所有的神灵都喜欢的,就是虔诚的。有些神灵喜欢,有些神灵厌恶的,就两样都是,或两样都不是。"这告诉了人们什么呢?苏格拉底的意思是,虔诚的事,由于虔诚,所以神灵才喜欢,而不是"因为神灵喜欢,所以才算虔诚"。虔诚是第一位的,是根本,是本体。虔诚之为虔诚,以本身为支柱,不假外求。一个东西扛着一个东西,什么被扛着。一个事物领着什么,什么被领着。一个事物瞧着什么,什么被瞧着。虔诚,就是载着、扛着、看着神的喜悦欢欣。载体,就是本体。理念,概念,是重要的。被喜爱,不同于喜爱。有个东西被扛着,因为有个东西扛着它--这就是本体、载体。被领着的东西被领着,是因为有东西领着它。被瞧见的东西被瞧见,是因为有东西瞧着它。凡事有原因,有所从出者所由来者,有根本,有原因。有争议的,往往是个别事物,对一般、共相、理念的善良和正义,不会有争议。 苏格拉底问,虔诚之所以为虔诚,究竟是因为诸神赞许,才是虔诚呢,还是因为它是虔诚的,所以诸神才赞许呢? 我想,答案应该是后者吧。虔诚之为虔诚,就是虔诚本身。从哲学理念论来看,某物受到诸神赞许,是因它本身就是虔诚的。 所以,说虔诚就是诸神全体热爱的,不虔诚就是诸神全体痛恨的--如游叙弗伦所言--就不对。而是:虔诚之为虔诚,自身就是虔诚,不假它物,不假外求。诸神之所以喜欢,恰是因为虔诚。由于虔诚,众神才悦纳喜欢。这就是苏格拉底的理念论哲学。 苏格拉底的意思是:如果不是寻求虔诚之为虔诚的本质,如果孤立寻求原因和结果,就会陷入原因和结果二分,就会出现混乱或者歧义。虔诚之为虔诚,没有因果关系二分。一种行为,由于虔诚,所以才神圣,而不是相反。不是如游叙弗伦所想:因为神圣,所以才算得上虔诚------。虔诚之为虔诚,它自己就是虔诚。他反对说"因为神圣,所以虔诚",因为,诸神总也意见不一致,何来神圣之说,何来符合神圣--你天上诸神都不统一,怎能知道诸位大神的意见呢?毕竟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们不像玉皇大帝的忠臣良将分立两班--现在中国的快慢班和上班朝圣,就由此而来。虔诚,偶然事物由原因或结果据以做出价值判断的东西。理念或者本质无所谓因果可言。 诸神是否喜欢,这和虔诚的事物,是两件事,必须分开,而不是一件事情。"这两件事情是绝对不同的。"诸神即使不喜欢,虔诚的事物毕竟还是虔诚的。什么是虔诚?这问题很重要,别在乎众神是否喜欢。 总结如下:"每当有一种效果产生,或某事物受到影响,这种效果并不是由受到影响的事物产生的,而是先有原因,然后才产生效果。也不是因为先有了受动的事物才有了这种影响,而是先有使某种效果产生的原因,然后才产生这种效果。"(《柏拉图全集》第3 卷,第103页。王晓朝译,人民出版社,2003年)这思想无比珍贵。西方哲学就是寻找最终原因,动力因、质料因、目的因、形式因。追求原因,因而才有西方科学和哲学。 "我问你虔诚是什么,你似乎不想说出它的本质,只举出它的一个偶然情况:被一个神灵所喜爱。至于它本来是什么,你并没有说。如果你愿意,就请不要对我隐瞒,从头说起,告诉我虔诚是什么,不要问它是不是被神灵所喜爱┉┉请你坦率地告诉我:虔诚和不虔诚是什么。"苏格拉底关心的是虔诚的性质,希望解释虔诚的本质。 如今,借着一知半解并未被自己彻底了解的苏格拉底,中国旧文化中的父为子隐,又东山再起卷土重来。残渣文化,人各为己,似乎就是中国的古董,可以卖好价码。可堪回首,佛狸祠下,一片神鸦社鼓(辛弃疾《永遇乐"京口北固亭怀古》),复古绝唱? 在中国大地全面复古的锣鼓喧哗声中,孔老夫子亡灵又被抬举出来。历史记载,叶公said to孔子:"吾党有直躬者,其父攘羊,而子证之。"孔子reply曰:"吾党之直者异于是: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。"这价"值"(直)观念就截然不同。显然,在万恶的旧中国,"吾党"有两派竞猜,有人提倡证之,有人提倡包庇。那时的党就是党同伐异结党营私。但是也容易造成党禁"党锢之祸"。当然,叶公标榜告发父亲攘羊的"直躬",也不能算作什么大义灭亲或奉公守法,因为封建社会的"大义"别有所指,指谓的是效忠于封建皇帝佬儿。 朱熹说:"父子相隐,天理人情之至也;故不求为直,而直在其中。"天理就是自然。自然血缘地理亲情,乃十分落伍的意识。今日商品法制契约文明时代,已非所宜也。 《孟子》说,如果舜的父亲瞽瞍杀人,既是天子又是人子的舜应该先让执法者皋陶"执之而已矣",然后再以儿子的身分"窃负而逃",把父亲藏到海南岛。显然,孟子不像孔子那样赤裸裸。 然而毕竟,吾华夏古文化就是自然地理生理血缘文化,缺乏超验超越意识。人伦,是作为血肉之躯的肉身凡胎的有限的人的中华古老道德。但是西方自古希腊起,可能也许情形就并非如此。他们的伦理风俗以对于上帝的信仰为基础,以全人类同胞为亲情。在中国,"亲亲互隐"的观念一直就是儒家伦理。这就是中华人治发达法制不彰的表现。孔夫子在说"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"时,仍旧气呼呼地说,"虽千万人,吾往矣!"可见他的观念在当时就不得人心。 人是有局限性的。这显然不是把包庇罪犯、隐匿罪证当作嘉奖推广的行为范例和锦彰的善行。法律范畴,免予刑事处分,免除处罚,免于起诉,原宥过失,谅解罪行,可不等于提倡弘扬"学习雷锋好榜样",不是褒奖优渥(wo)伦理问题。中国人推崇弘扬父为子隐,视之为典范。西方免于起诉,是让你闭门思过,良心折磨,比坐班房舒服些? ? 有人八竿子打不着地说,老子包庇儿子,如果说有缺陷,那也是人本身的缺陷。可是谁人犯罪贪渎受贿不是人的有限性呢?法律严惩,政府查处,国家追究,恰恰就表明人类的有限性。如果纵容包庇,以为"直在其中",恰恰就会使有限性更加有限。对此有限性,难道法律就束手无策纵容放肆懈怠乎!(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