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条:燃烧的斗魂,经营需要昂扬的斗志,其程度不亚于格斗格斗所需要的斗志, 经营也必不可少。 性格温顺,不善于吵架的人,应该趁早把社长的交椅让给斗志昂扬的人。不管说得多么动听, 经营毕竟是弱肉强食,是企业之间激烈的竞争。哪怕只有 2~3 名员工的小企业, 经营者如果缺乏“斗魂”,不能为保护员工而发挥昂扬的斗志,将必败无疑。另外,随着企业的成长发展,黑社会势力往往会虎视眈眈。这时为了保护企业不受侵害,就需要格斗士一样的斗志, 需要有压倒敌手的大无畏的气魄。所谓斗志,并不是粗野,并不是张扬暴力,而是母亲保卫孩子时不顾一切的勇气。当鹰袭幼鸟时,母鸟会奋不顾身,冲向强大的敌人。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,即使是小动物,也会突然表现出惊人的勇气和不可思议的斗志。经营者在履行使命的时候,少不了这样的斗志。平时柔弱,不会吵架,看不出有什么斗志,但是作为经营者,为了保护广大员工,一旦面临危险,应该立即挺身而出。没有这种气概, 经营者就不可能得到员工们由衷的信赖。这种英勇气概,来自强烈的责任感。无论如何也要保护企业,保护员工,这种责任心,使经营者变的勇敢而且坚定。现在的日本,为抗御外敌而保护企业与员工的经营者少见,相反只知明哲保身的经营者却很多。我们看到,大公司以及银行这样有巨大社会影响的企业,发生了丑闻后,经营 者往往推卸责任,却叫部下引咎辞职。这是因为领导人选错了。挑选经营者不应该只看能力,应该把有斗志,就是为了保护企业、保护员工,那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的人,选作经营者。 各位家人大家好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