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:明确事业的目的意义,树立光明正大、符合大义名分的崇高的事业目的。 为什么要开展这项事业?这个企业存在的理由到底在哪里?当然各人有各自的目的, 但必须加以明确。 我在创办“京瓷”时,就遭遇了“事业目的究竟是什么”的重大考验。公司设立第二年,招进了10多名高中毕业生,经过一年的磨练,他们已成长为生力军。突然他们持联名状,向我展开“集体交涉” 。 联名状上写明每年最低工资增幅、最低奖金,而且要连续增长到将来等等。要求我予以承诺并做出保证。公司创办不足三年,我自己对公司前途,仍无十足把握, 对将来的描绘,只能停留在“全身心投入,总会有所成就吧”这样的程度。为了挽留他们,要做出缺乏自信的、违心 的承诺,我做不到。 谈判从公司谈到我家,僵持了三天三夜,我这样对他们说: “作为经营者我决不只为自己,我倾全力把公司办成你们从内心认可的好企业,这话是真是假,我无法向你们证实,你们姑且抱‘就算上当也试试 ’的心情怎么样,我拼上命也要把事业做成。如果我对经营不尽责,或者我贪图私利,你们觉得真的受骗了,那时把我杀了也行。”这样熬了三天三夜,推心置腹,他们总算相信了我,撤回了条件,不但留下,而且倍加努力,埋首工作。当时这些造反派, 后来陆续都成了“京瓷”的骨干,这是后话。但这一事件深深刺痛了我,让我意识到了企业经营的根本意义,成了我转变经营目的的契机。 此前的企业目的是“技术问世”,对公司前景的展望,不过停留在“只要废寝忘食地干,饭总能吃饱吧”这种水平之上。 我在七兄妹中排行第二, 连乡下的亲兄弟尚且照顾不及,又怎能保证进厂不久的所有员工、包括他们的亲属的终生幸福呢? 可是员工们却提出了这样的要求。这次艰难的交涉,让我从内心深处理解了员工们的愿望。我开始意识到企业经营应有的真正目的。这目的既不是“圆技术者之梦”,更不是“肥经营者一己之私腹”,而是对员工及其家属现在和将来的生活负责。这次事件教育了我,让我明白了经营的真义是: 经营者必须为员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殚精竭虑,倾尽全力,必须超脱私心,让企业拥有大义名分。这种光明正大的事业目的,最能激发员工内心的共鸣,获取他们对企业长时间、全方位的协助。同时大义名分又给了经营者足够底气,可以堂堂正正,不受任何牵制,全身心投入经营。 此后,我将“在追求全体员工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幸福的同时,为人类和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。”作为“京瓷”的经营理念。因为企业作为社会一员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所以这后一句也必不可少。企业创建不久,就转变并明确了事业的目的意义, 明确了公司的经营理念,这真是幸事。而后50年企业所取得的一切发展,都不过是贯彻这一正确经营理念的必然结果。 各位家人大家好! |